《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为了便于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把握云南省名中医评选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名中医评选是实施中医“三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激励中医药人员成长成才的重要措施。1996年、2006年、2017年,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名中医评选,评选出一批云南省国医名师、名中医、荣誉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在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中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近年来,国家明确要求要突出以临床实践能力为评价导向,客观科学评价人才,对中医药人才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依据及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研究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省、州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云南省中医药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名中医评选制度,统筹推进全省名中医培养和评选工作。
经充分调研论证,2022年初,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评选办法》的修订工作。学习借鉴了省外名中医评选办法和我省“名医专项”人才评选、职称评审等多项做法,并多次组织听取了部分国家、省名中医以及拟申报评选对象、青年医师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订完善,出台了《评选办法》。
三、主要内容
《评选办法》共5章16条,包括总则、评选对象和条件、组织领导、申报、推荐和评选以及附则五个章节。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评选的目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云南省名中医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
第二章为评选对象和条件,共2条。一是明确了评选对象,同时对“西学中”人员参加名中医评选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二是明确了评选条件,突出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将会看病、看得好病作为评判的主要标准,其中基本条件4项,核心条件9项,优先条件4项。
第三章为组织领导,共2条。明确了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评选专家组成及专家组的产生等。
第四章为申报、推荐和评选,共5条。明确了申报人须提供的材料、申报推荐程序、不得申报的情形、出现异议的处理。
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重点对云南省名中医退出机制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