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移动式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对移动式空气消毒机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磋商。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本次磋商的组织实施与评选工作。
一、采购内容、供货、项目实施地点及产品需求
1.采购内容: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2. 预算金额:¥70000.00元
3.供货及安装期: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
4.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239号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5.产品需求: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10 |
台 |
*1、除菌率:30m³试验舱去除白色葡萄球菌,运行60min除菌率≥99.90%(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2、空气自然菌:30m³试验舱内运行60min,空气自然菌消亡率>99.00%(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3.能够过滤颗粒物,有效去除甲醛,洁净空气,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过敏原具有灭菌效果。(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
4.对物体表面、空气的消毒/灭菌,对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医院感染常见菌、空气中细菌、致病菌酵母菌及芽孢等达到广谱杀菌效果,杀菌效果≥99.9%。
5、噪音≤68dB(A)。
6、带负离子功能,释放高浓度负氧离子,增强空气清新度。
7、多档风速可调,可遥控、程控。
8、空气污染指数超标时,能自动调整风速进行空气净化,高效降解空气中的 有害、有毒气体,高效去除烟气、烟味等污染物。 9、具有滤网,能够进行抗菌、分解有机物、过滤尘埃、除臭。
10、可在有人的场合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消毒时无辐射不腐蚀设备,机器运行期间对人及周边设备无伤害。
11、产品生产厂家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2、产品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13、产品生产厂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号为必须满足条件 |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项目在经营范围内;
2)磋商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磋商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磋商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最近连续三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无犯罪承诺书以及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磋商申请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至少有三项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磋商申请人的供货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2、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1.磋商申请人请于2021年 9月1日至 2021年 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239号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六楼后勤服务中心。
3.磋商文件格式自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六楼后勤服务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示发布于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ynszxyjhyy.com
六:其它事宜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所有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检监察科监督。
监督电话:0871-65711217
八、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239号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65731165
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