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确省级名中医评选办法
日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明确每5年评选一次云南省名中医,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推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中医专家队伍,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评选对象条件。需满足在云南省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取得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6年及以上,连续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25年及以上等基本条件。同时,需满足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临床诊疗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和传承团队建设方面有较大建树;参加评选前5年内,每周门诊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每年门诊诊治病人不少于2000人次;全国、全省或州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排名前六)国家科研项目,或(排名前三)省级科研项目等核心条件。符合基本条件、核心条件之外,“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称号获得者,获得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优先评选为“云南省名中医”。
《办法》明确,有近5年内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或违反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有关规定等情形的,不得申报云南省名中医评选。
《办法》要求,成立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云南省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审核并确定云南省名中医人选;接受评选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申诉,并做出最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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