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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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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特病”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6-04-07 14:35     发布人:张曹玲    浏览:

   院属门诊、住院各科室:

  目前发现,有一部分“两特病”患者利用医保“两特病”政策与不法人员勾结,套取“两特病”用药,此事件受到了省、市医保中心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监管,现将省、市医保中心对“两特病”参保患者门诊就医要求通知如下:

  1、“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必须严格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相关信息。

  2、“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两特病”就诊卡、“两特病”病历本,并核对患者身份。

  3、医师必须严格按照病种的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开据处方。

  4、医师必须严格、认真记录“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病历本,防止参保患者一天或近期之内重复多次开药。

  5、省、市医保中心将对超范围用药和超剂量用药进行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6、请各位医师认真核对病人的信息,必须书写“两特病”门诊病历,发生的不合理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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