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特病”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6-04-07 14:35
发布人:张曹玲 浏览:
院属门诊、住院各科室:
目前发现,有一部分“两特病”患者利用医保“两特病”政策与不法人员勾结,套取“两特病”用药,此事件受到了省、市医保中心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监管,现将省、市医保中心对“两特病”参保患者门诊就医要求通知如下:
1、“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必须严格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相关信息。
2、“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两特病”就诊卡、“两特病”病历本,并核对患者身份。
3、医师必须严格按照病种的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开据处方。
4、医师必须严格、认真记录“两特病”患者门诊就医病历本,防止参保患者一天或近期之内重复多次开药。
5、省、市医保中心将对超范围用药和超剂量用药进行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6、请各位医师认真核对病人的信息,必须书写“两特病”门诊病历,发生的不合理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