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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必须做到“十个严禁”
时间:2018-03-02 16:56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节日期间“十个严禁”提醒您
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
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